根据工作需要,泰安市邮政业安全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7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现发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泰安市邮政业安全中心是由泰安市邮政管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邮政行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2.承担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3.承担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工作。
二、招聘计划
1.综合岗(综合行政文秘)岗位1:
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及相关专业
岗位人数:1人
相关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过事业单位或行政单位文字工作者优先。
2.综合岗(会计)岗位2:
专业要求: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岗位人数:1人
相关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3.业务岗(申诉处理)岗位3:
专业要求:不限
岗位人数:1人
相关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从事过申诉处理工作者优先。
4.业务岗(岗位4):
专业要求:电子商务、法律及相关专业
岗位人数:2人
相关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5.技术服务岗(岗位5):
专业要求:网络信息工程、安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
岗位人数:2人
相关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工作经验优先。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具备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精神;且符合岗位工作的基本要求。
3、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泰安市邮政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dta.spb.gov.cn/)及58同城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复审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8日至8月28日
报名方式:通过泰安市邮政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dta.spb.gov.cn/)进入“信息公告”一栏下载表格,查阅招聘简章并下载《泰安市邮政业安全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和《泰安市邮政业安全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将登记表(附带照片)、身份证、毕业证的电子版放入同一个Word文档(文档名统一为“泰安市邮政业安全中心招聘报名-本人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ddlw8238978@126.com),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三)资格审查
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①有本人签名的《泰安市邮政业安全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信息登记表照片一致);
⑦有本人签字的《泰安市邮政业安全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试
应聘人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将以邮件及短信方式通知并在泰安市邮政管理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查看。
(五)考察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如本人不能按时报到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如被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统一与泰安市岱东劳务合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对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泰安市邮政业安全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孙先生 0538-8238978;
公开招聘监督咨询电话:0538-8088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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